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轻便消防水龙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喷水灭火器具。根据现行行业标准《轻便消防水龙》(GA 180-2016),轻便消防水龙是指在自来水或消防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接口、水带及喷枪组成的一种小型轻便的喷水灭火器具。
根据标准规定,以下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首先是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其次是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以及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仓库)。此外,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立建筑,以及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也需要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最后,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也需要考虑设置轻便消防水龙。
除了上述场所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也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更为突出,因此设置轻便消防水龙可以提供更快速、高效的灭火手段,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在室外,根据《建规》的规定,城镇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而在室内,根据《建规》的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对于高层住宅建筑来说,配置轻便消防水龙尤为重要。高层住宅建筑存在着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在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配置轻便消防水龙,可以提供更为便捷的灭火手段,增加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反应时间,有效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轻便消防水龙作为一种小型轻便的喷水灭火器具,在不同建筑和场所中的设置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耐火等级较低的厂房、仓库,还是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中,轻便消防水龙都能提供高效的灭火手段,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选择高效消防轻便水龙,是保护您生命财产的明智选择。